
这本书,横垮了2千多公里,一直被我带在身边,阅读,在机场,在沙发,在寝室,在任何一个一个人的时候。
这不是一件很私人的作品,确切得说,本杰明让我有些失望,这个故事适合任何一个新锐青春派小说家的开篇宣传,却不应该是本杰明的长篇,它太主观,太激烈,太强悍以至于不成熟不大气不让人留有余味。
色彩的鲜艳到了一种极致就过于刺眼,小众被推崇到一定高度就变成一种做作的姿势,好在,本杰明只是一个真诚的文艺男青年,他说写这本书横垮了他在北京这三年,搭进去半条命,这种至始至终的决绝的华丽姿态变成一串惊艳的转身,爱情在高调地汹涌,但是最凄美的却是不自制的痛楚,离散,现实,背叛,冷漠,所有的形容词都在穿透这个故事。
这个故事,非常简单,所有爱情故事里的情节而已,在爱和被爱的过程中却不断穿刺一些无可正视的寒冷与耻辱。
伤是一种耻辱。被抹杀。也兀自疼痛。它长久地成为一个哭泣的借口,无可躲藏的撕裂,不能成全的愈合。
我更喜欢秋多一点,不是后来跟着疯子去北京的秋,是在上海画展里的秋,给疯子提钱去机场找娜娜的秋,地铁里想着城市另一端的朋友的秋,水声里给疯子洗澡告诉他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秋。我想所有人都会喜欢这样一个女孩子的,穿宽大球衣,露出一双漂亮的腿,爱一个人,心甘情愿。但是所有人都会喜欢做娜娜而不是秋,那个被疯子扔在一个下着雨的城市的女孩子,到最后也没能和他在一起。
秋是这样一种女孩子,她明确地坚定地固执地带着伤在爱,在爱的时候,忍辱负重,委曲求全,直到厌倦,自己给自己一次焚烧殆尽,然后重生。
我很同意洛洛的那一句:这是一种自残。
如果一定要在这本色泽明艳的书里找一处最不舍得忘记的记号,我愿把这一抹哀艳留给秋,秋的锁骨,最好的纪念。

